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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民營企業 採較嚴格標準

對於國營事業員工領取高額年終獎金,以及逾半國營事業工作考成結果都拿甲等所引發的爭議,研考會主委江宜樺昨天指出,針對國營事業的考成與績效考核制度,政府將提出改革方案,參考民營企業採取較嚴格的考核標準,經營虧損的國營事業,當然沒道理拿高額獎金。

研考會負責國營事業的年度工作考成作業,若考成結果評定為甲等,該事業的多數員工可領取二個月的工作考核獎金,以往通常有半數以上國營事業獲考成評定甲等,引發外界質疑過於浮濫。

新制將訂更合理考核辦法

至於若採嚴格的考成標準,未來是否可能出現國營事業八成打乙等的情況,江宜樺指出,這只是一種舉例的說法,不代表以後會將考成標準訂得這麼嚴苛,但一定會檢討改進。

江 宜樺表示,國營事業獎金分成兩部分,包括考成甲等最高可領二個月的工作考核獎金,以及工作績效獎金最高二點六個月,這兩部分的評核標準有部分重疊,經濟部 也在檢討績效獎金的考核辦法,未來可考慮將兩者整合,並將「配合政策」的因素透過精算機制排除,找出國營事業實際經營績效,並引進民營企業考核精神,將現 行不合理的獎金發放制度改正過來。

 

 

心得:

國營企業,也就是所謂獨佔企業,就經濟學觀點,獨占企業沒有其他競爭者,員工與公司總體的效率偏低,反正公務人員為鐵飯碗,許多人的惰性也隨之而出。相對外面民營企業,員工各個戰戰兢兢,深怕依個閃失,就與頭路絕緣。但經營國營的事業(如台電,自來水公司),有一定的難度(要架設管線,政府法令保護之類的),所以開放民營,不是個好的選擇。所以應該是更有效的管理與檢討國營事業,讓企業的相關資訊透明化,才能提高國營事業的效率,這樣員工年終才領的心安理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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